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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买了新车原本是高兴的事,可贺先生却因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辆换了水箱的车添了堵。王哲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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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刚买了新轿车的市民贺先生这两天心里直犯堵,原来他所购买的新车竟然是一辆更换了水箱的折旧销售的车辆,直到卖车公司让他签署一份放弃追究的协议时,他才发现自己一直蒙在鼓里,贺先生认为自己受到了蒙蔽,随后向本报热线反映了这一问题。
贺先生于2月26日在山东大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购买一辆蓝鸟至尊轿车,在公司对新车进行检测后,销售人员告诉贺先生车的风扇有些问题已经进行了维修,贺先生觉得风扇问题属于小问题,加上这家公司给出的价格比厂方价格要低好几千元,就交钱购买,随后几天他办好了一系列手续。
前天上午,正在挂牌的他突然接到了这家公司的一个电话,让他去签署一个协议,贺先生来到公司,见到协议后大吃一惊。原来协议中写明:“该公司维修技术人员在对贺先生购买的车进行新车检测时,发现该车存在较为严重的缺水现象。经维修技术人员检测发现该车水箱下水室密封件安装不到位,导致防冻液缺失。该公司根据保修政策进行水箱保修处理更换水箱,同时为确保车辆其他部件没有损伤或存在质量问题,该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了路试(行驶七十余公里)后未见异常,符合车辆技术要求。”贺先生认为这些内容在他交钱买车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然而协议剩下的部分更让他惊讶,协议中说,该公司根据厂方要求将该车进行折旧销售,经与贺先生协商确定销售价格为160000元,并称贺先生已明确知晓所购买车辆存在上述情况,并认同该车以上述价格购买,并承诺提车后不再以上述问题做任何方面的追究……
贺先生当即拒绝了签署协议的要求,他认为如果签署协议就等于放弃了自己车辆出现问题索赔的权利。昨天,贺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了这一情况后,记者随同贺先生又来到大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贺与公司工作人员理论时,一位姓张的销售经理承认贺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交钱购了车。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这家汽车销售公司在销售环节中出了问题,致使消费者在买车时无法了解到自己所购买的车的真实情况,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应当向消费者致歉,并对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王哲
王秀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