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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采取行动终结汽车霸王条款 购车有了“指南针”
青岛新闻网  2005-03-01 11:34:52 法制晚报
 

  针对目前部分随车文件不规范,“霸王条款”随处可见的情况,中消协拟制订一份汽车随车资料示范文本,以打破汽车企业在制订随车文件中根深蒂固的行业惯例,删除其中对消费者极为不利的“霸王条款”。这是昨天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的。

  据了解,去年7月份,中消协组织了汽车随车文件点评活动,共收
集了24个生产厂家47种品牌汽车的随车文件,最终认定其中有10项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并进行了逐条点评。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由于汽车企业制订随车文件的一般都是公司的法律工作室,其代表的完全是厂商的利益,因而出现了一些与现代法律相抵触的内容,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汽车随车资料的内容实际是车主与汽车厂家的一种约定,其作用与买房时的购房合同、租房时的租赁合同差不多。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尚无一份标准化的随车资料,这就使得企业在制订随车资料时无统一的规范,在制订一些较为敏感的内容时往往是按照行业惯例来进行,而不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制订一份公平公正的随车资料。中消协决定将制订一份汽车随车资料的示范文本,以填补汽车行业的这项空白。

  据介绍,这份随车资料示范文本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及各方代表进行论证。原来汽车资料中的“霸王条款”将在文本中予以废除,并尽可能地将消费者应享受到的权益全面、细化地加以明确。该负责人表示,这份标准化的汽车资料虽然并不具备法律的强制效力,有些汽车厂家也许并不一定会采用,但是消协推出的这份随车资料示范文本至少可以做到的是,让消费者在买车时对自己应享受到的权利心中有数,并使之成为购车时与厂家协商的依据。(戴志悦)

  汽车十大“霸王条款”

  ①厂商的终极责任是修理产品;

  ②任何情况下不得以说明书的数据、插图及说明为法律依据向本公司提出任何要求;

  ③最终解释权归厂家;

  ④厂商对易损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⑤进行质量担保而发生的间接损失,生产者不承担责任;

  ⑥只能在厂家指定点维修;不在指定点维修,厂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⑦消费者擅自进行了任何汽车改装,厂家将不承担质量担保;

  ⑧零部件保修期不顺延;

  ⑨使用说明书与汽车配备不符;

  ⑩指定销售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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