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暗访发现:不花钱购买一次性套装筷子就没法吃饭
早报讯“我到婆婆妈妈牛肚王去吃饭,还要买1套筷子,不买不行。”昨天,有不少市民拨打早报消费维权热线2882315反映,跟朋友到酒店吃饭,结果饭店只提供有偿筷子。
饭店没有免费筷子
昨天,殷小姐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她就经常到台东八路的婆婆妈妈牛肚王吃饭。当时,饭店还提供免费筷子。正月初七,殷小姐跟朋友共9人一起到婆婆妈妈牛肚王吃饭,刚坐下,服务员就递给了他们一套含有一次性筷子和湿巾的餐具,每套1元,“到饭店吃饭,你们应该提供筷子等用具,怎么还要收钱?”服务员告诉她,饭店里没有免费筷子。“因为过年饭店开门的很少,我们没有办法,只好在饭店里吃饭。”殷小姐告诉记者,“仅仅因为一套筷子,闹得大家都很不痛快,饭店这样做太霸道了。”
暗访发现举报属实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位于台东八路上的婆婆妈妈牛肚王台东店调查。入座后,一名女服务员拿着菜单过来,一名男服务员拿了一个套装餐具和一个碗放在桌子上。”记者拿起套装餐具,看到上面写着“售价1元”,“我不要收费的,你们饭店有没有免费筷子?”男服务员告诉记者,“没有。我们不是那些路边店,整个台东的饭店都这样。”
昨天,市民邱先生也反映,前些日子,他跟家人到天籁村酒店吃饭,也遇到了此类情况。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威海路工商所。目前,此事正在处理中。
强制收费属于违法
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工商局消保处严碧龙处长。严处长告诉记者,饭店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是一种强制消费行为,同时也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
严处长提醒消费者,到饭店吃饭时,假如遇到饭店有偿提供成套餐具,或者擅自搭售商品、强制服务时,消费者应该予以抵制。即便是饭店事先有告示,也必须征得消费者同意,而不能强制消费者购买,否则就属于侵权。(记者陈勇通讯员亚军邱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