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专题 > 社会类专题 > 2005春运 > 春运最新消息 > 正文
铁路部分客车票价2月1日开始上浮 硬座涨价约15%
青岛新闻网  2005-01-13 15:54:4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从铁道部获悉,2005年春运期间铁道部仍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精神,继续在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春节前上浮的日期为2月1日至7日,上浮幅度为硬座15%,其他席别20%。

  节后上浮的时间为2月11日(正月初三)以后,节前已上浮
方向的列车不超过13天,未上浮方向的列车不超过15天。直通列车票价上浮范围基本上参照往年确定,节前实行票价上浮的主要为北京、上海铁路局和广铁(集团)公司始发的部分列车。节后实行票价上浮的主要为郑州、上海、南昌、成都铁路局始发的部分列车,以及节前节后少量特别紧张方向的列车。

  铁路局管内列车票价上浮,由各铁路局按照经过运输能力紧张线路,在客流高峰期可适当上浮的原则,根据历年客流规律从严确定。学生票、革命伤残军人票价不上浮。

  凡节后票价上浮的列车,在2月8日至10日(除夕至正月初二)实行票价下浮,下浮的幅度为10%。对临时客车返程方向的列车,担当铁路局可确定票价下浮的日期和幅度。

  票价浮动的列车,沿途各站均按浮动票价发售,浮动的时间以这趟列车在始发站发出时是否浮动为准。上、下浮票价仅限核收至旅客换乘站。广东省内各站始发的临客涉及广梅汕、广深、平南铁路时,广梅汕、广深、平南铁路可实行分段计费。直通临客(含临时开行的旅游列车)按普快列车核收加快票。实行折扣价的新型空调列车,春运期间可取消折扣恢复新型空调列车票价,但不再上浮。

  春运期间,退票费标准仍按《铁路客运运价规则》执行,开车前6小时不办理退票,特殊情况由站长处理。(李江泓)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 站内检索

 ■ 精彩链接
青岛,扬帆2008
新视角看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