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市南区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一把手”的责任地位,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抓保障机制三者并举,有效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把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需要各级党
政“一把手”各负其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从责任部署、责任分解、重点任务、责任督查四方面入手亲自抓、带头抓,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机关部门、街道“一把手”抓好责任制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要“一把手”抓,更要抓好“一把手”。市南区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抓教育,提高“一把手”责任制意识。他们利用各种会议、干部培训班、专题教育课等多种形式,教育“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既要管住自己,又要管住“核心层”;既要管住下一级党政“一把手”,又要管住配偶子女,带头树一方正气。二是抓关键,督促“一把手”落实责任。区委、区政府将单位财权作为落实责任制抓党风的关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新的财政核算办法,即将所属14个街道办事处的财务全部纳入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管理,既规范了财政资金支出行为,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堵塞了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坚持“两个统一、两个规范”,抓好党政“一把手”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自去年以来,全区对20名区直党政“一把手”实行了任中审计,对30名领导干部实行了离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共计1232万元,1名部门“一把手”因此受到了党政纪处分。三是抓承诺,促进“一把手”廉洁自律。今年,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的意见》,全区有90名区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作出了廉洁自律承诺,并利用不同形式进行了公示。八大峡、湛山等街道办事处还将廉洁自律承诺向科级干部延伸,6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分别作出了廉洁自律承诺。
突出“一把手”的责任地位,需要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作保障。市南区结合全区实际,重点完善了抓“一把手”责任制的三个运行机制。一是组织协调机制。二是党内外监督机制。三是考核奖惩机制。(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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