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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聂先生向本报楼宇热线反映,他原为市第二毛纺织厂职工,1995年购买建筑面积为50.39平方米的单位自管房,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住房,单位也经常给他下发住房补贴,但自前年底单位破产后便没有了住房补贴。他心中一直疑虑,为何单位破产他便没有了住房补贴,只要住房面积不达标就可领取住房补贴吗?
答:市
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有关人士解释,住房补贴是指单位把原来用于购、建职工住房的资金,转化为根据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提供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货币性补贴。也就是说,住房补贴应由单位下发给职工个人,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在单位破产的情况下,单位就无法向聂先生下发住房补贴。
只要住房面积达不到相应标准,且单位有经济能力下发住房补贴的,在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就可领取住房补贴,但住房补贴只能用于职工家庭购买、建造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或交纳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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