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新闻网网友 于 2004-10-18 20:06:48 发表如下评论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强烈谴责这类人,其实人和动物差不多,只不过人是高级动物,比它们有一定的素质,然而这种事件的发生,作为人类又有什么可以自豪和骄傲的呢?
这些人,有什么可自傲的呢?连最起码的人格都丧失了,有什么资本呢?我
十分支持动物园的做法,一定要严惩类似的人。
☆ 一位新闻网网友 于 2004-10-18 17:12:27 发表如下评论
变态啊!这个人真的没有良心啊!!怎么能这么对待动物呢!
☆ 一位新闻网网友 于 2004-10-18 16:48:33 发表如下评论
动物园一定要为小熊讨个公道,不能光赔钱了事,中国不是有动物保护法吗,现在是看你真保护动物还是只认钱的时刻,想一想吧,动物园的领导!!!
☆ 一位新闻网网友 于 2004-10-18 16:45:49 发表如下评论
就是太可怜了。打熊的人就是心里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