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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新闻网网友 于 2004-10-18 20:16:13 发表如下评论
简直令人发指!当时动物园的管理人员为什么不坚决制止?这样的事件发生在青岛简直是青岛人的耻辱!一定要对凶手绳之以法!建议在报纸上展开大讨论,要在全市公民中树立保护动物的意识。
☆ 一位新闻网网友 于 2004-10-18 20:55:42
发表如下评论
建议公安部门严惩这个施暴者!
据说清华大学那个用硫酸泼黑熊的学生最后是以损害公物行为处理的,那就让我们以最重的损害公物罪来处罚这个施暴者。
建议新闻部门给予曝光,让全市人民都见识一下这个人的丑恶嘴脸,一起来唾弃他。
呼吁“动物保护法”尽快出台,现在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也应该增加关于虐待动物方面的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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