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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常州10月15日专电(记者
韩琦)为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规范市民的改造、装修进行。最新制定的《常州市市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结构的将处最低5万元的罚款。
该《办法》明确:房屋改造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及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
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等。存在严重损坏未经维修处理的,有险情或存在危险隐患未经加固处理的及整幢危险房屋更不得进行改造。
针对目前有市民在房屋装修过程中随意改造房屋结构的现象,《办法》还特别提出,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结构。且规定在进行对在墙体上开门、开窗、开洞口,拆改墙体;扩大原有门、窗洞口;明显增加楼面静荷载,降低室内地面;在楼面上开设洞口或扩大洞口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改变使用功能的;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层、扩建等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项目时,必须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擅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将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对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擅自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或未经原设计单位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改造企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完)
特约编辑 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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