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把好国门,是海关的神圣职责,而帮助企业提高效益,更是海关的应尽义务。”在日前举行的青岛海关与外商投资企业恳谈会上,关长李书玉从“四条原则”入题,阐述了青岛海关的监管新模式,为参会的外企吃上了“定心丸”。
为给企业进出口提供更好的通关服务
,日前,青岛海关委托市外企协会请来近40家驻青外企代表进行面对面恳谈交流。会上,海关领导和几位部门负责人认真听取了企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一一做出解答和承诺。
李书玉在会上表示,通过此次恳谈会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青岛海关的工作重点,最首要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快通关、出口退税和其他业务的速度,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在今后的监管模式上,青岛海关将坚持‘四条基本原则’”。李书玉说,首先就是海关的定位问题,青岛海关既是国家的执法部门,同时又是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单位,这两项职责并重的定位,不仅要求海关要把好国门,坚决打击走私违法犯罪,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也要千方百计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其次是海关与企业的关系问题,过去海关与企业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现在则是合作伙伴,是进出口链条上的不同环节,因为现在绝大多数企业是守法经营的,所以今后要加强双方的对话与协作,互相理解、互相促进,在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此次恳谈会也正是建立在这一原则上的一次对话会。
三是在监管理念上谁适应谁的问题,过去企业要无条件服从海关的监管政策,而实际上企业的发展速度有时候已超过了有关法规政策的更新速度,所以青岛海关的监管方式也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现状做出调整,在不违背国家大的原则下,及时改变监管模式,从而为企业提供更为实用的服务。
四是在监管方式上,以前是平均用力,海关对好企业和坏企业所用人力和时间都一样,现在则是通过分类管理,对好企业给予宽松优惠待遇,差一点的企业则不放过每一笔业务。比如说A类企业加工贸易无须交纳保证金,青岛现有431家企业享受到了这一待遇。
最后,李书玉还表示,今后青岛海关将在这四条原则的指导下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如果有的关员在办理业务中偏离了这四条原则,影响了企业的业务进展,企业可以随时反馈,青岛海关将会及时进行调查、整顿,避免给企业带来损失。本报记者
邹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