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报记者陶修杰    编者按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重要的城市品牌,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也是对多年来我市创建文明
城市工作的一次全面考核。近日,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青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及目标责任分解,明确提出了我市的创城目标和详细指标。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有关部门,对目标进行了解读,希望以此推进我市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据市文明办有关人士介绍,中央文明委已确定,2005年9月将评选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为了明确在创城工作中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正视我们与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的差距,强化措施,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在去年我市参加的由中央文明办组织的《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试结果的基础上,我市出台了创城工作目标和目标责任分解。    据介绍,我市的创城工作目标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内容丰富,覆盖面广。工作目标分为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两大类,涉及八个方面37项测评指标117项具体测评内容,涵盖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责任单位牵扯到全市91个部门。二是指标要求具体详细,量化明确。其中,目标责任分解改变了以往定性分解的方法,而是根据不同测评内容进行定量分解考核。三是考核方式科学合理。工作目标内容完成情况一改过去走一走、看一看、听听汇报的方式,而是根据不同项目采取严格审核档案材料、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三种方式考核。    据介绍,目前我市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已经到了申报的关键时期,为加强工作目标的落实,我市成立了分别由市领导挂帅的综合督察、思想道德教育、城市环境、文明创建、秩序、文化等6个专业组,对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把落实情况作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参考。    据了解,今年底,我市还将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我市创城工作目标分解的内容,对全市创城情况进行一次模拟自查,力争首批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青岛市民踊跃参加无偿献血。    周光辉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