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4-05-14 15:53:15
房地产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房屋)一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的行为,遗赠的法律特征是:遗赠是单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行为。 房地产遗赠属于所有权转移,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交有关证件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否则赠与无效。 申办权属登记,按6元/平方米计征交易手续费,由赠与双方各承担50%。 赠与房屋为非住宅的,自2002年9月20日起(含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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