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9日,沈阳《时代商报》一则题为《担心小孩找不到家,“好心绑 匪”送肉票回家被擒》的消息引起人们的关注。该报道说:一名东北男青年铤而走 险,将辽宁省昌图县一名8岁男孩绑架到吉林省四平市,并索要赎金2.5万元。但当赎 金到手后,这名绑匪不仅履行诺言放了小孩,还担心小孩的安全,将
其护送回昌图…… 男青年何以走上绑架勒索之路?又是什么原因促使他冒险送
“人质”回家?
绑架人质勒索钱财,这是情与法绝对不容的重罪;善待
“人质”,护送人质回家,似 乎是人性天良复归之举。这“罪”与“情”、恶与善是如何发生重叠与冲撞的?这其 中又折射出怎样的关于社会、关于人生的思考?绑匪因此将会给自己留下怎样的人生 结局和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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