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晚报版面图 > a5 > 正文
青岛市峰谷分时电价拉大到4:1 企业用电“低谷”便宜
青岛新闻网  2004-05-12 13:34:11 青岛晚报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经委电力处获悉,根据省经贸委和省物价局相关文件的要求,市经委和市物价局已联合下文,对我市峰谷分时电价进行调整,峰谷分时电价由以前的3:1拉大到4:1。

    此次调整是针对目前我省部分统调电厂电煤库存偏低、东部电网电力供应紧张的
情况作出的,主要是为进一步“移峰填谷”、降低东部电网高峰负荷,更好地实现均衡用电。

    此次调整后,高峰时段电价暂按基础电价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下浮60%;平段执行基础电价。其中,高峰时段为8:00-11:00,18:00-23;00,低谷时段为23:00-7:00。峰谷分时电价的实行范围等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该电价调整政策自5月份电量开始执行。(于重榕)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报业集团服务热线为您提供飞机订票、送票上门,电话:2871111】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中国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在热招
·春季房展结束 天泰赢得众多好评
·青岛物流人才培训基地火爆招生!
·如何客观评价自己的英语水平?
·南开、Flinders大学国际经贸硕士热招
·崂山桃汁——换一种方式健康身体!
·英国北方大学联合会预科课程热招
·如何成为中国市场总监/销售经理?
·天津大学MBA学位班5.15开学典礼
 

 相关链接:


 ■ 站内检索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