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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8月,随着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正式成立,“住房公积金”这个新生事物诞生了。从不为人知到家喻户晓,从不被接受到广受追捧,住房公积金走过了10年的发展历程。如今,住房公积金不仅成为市民普遍关注的事情,而且直接影响或者改变了市民的生活。十年来,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按照“房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管理住房公积金,通过不断摸索,借鉴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一整套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制度,使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逐步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截至今年7月底,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累计筹集住房公积金38.8亿元,住房消费贷款12.05亿元,在促进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消费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个人贷款发放人数和发放金额稳居全省首位
1998年6月,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全国较早地推出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当年向256人发放贷款1086.5万元。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住房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分公房到买公房,再从卖公房到买新房,购房贷款需求与日俱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适时推出二手房贷款、组合贷款等多个贷款品种,适度延长贷款年限,积极推进公积金贷款担保,完善贷款风险防范机制,促进贷款稳步健康发展。为更好的服务百姓,去年以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又多次调整贷款流程,简化贷款手续,推出贷款承诺,实现贷款全程微机监控,严格控制贷款风险,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与银行实时联网,已初步实现了贷款的全方位管理。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量连创新高,2000年3.84亿元,2001年4.67亿元,今年全年预计将突破5亿元。到今年7月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05亿元,支持10790户职工解决了住房问题,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07.41万平方米。贷款回收状况良好,累计逾期余额为26.34万元,逾期率为0.2‰,远远低于商业银行规定的3‰逾期率界限。个人贷款发放人数和发放金额稳居全省首位。个人贷款年发放额占住房公积金年筹集额的百分比,由1998年的不足5%,提高到了目前的43%,居全国前列。
住房公积金筹集力度不断加大,覆盖率不断提高
住房公积金最初是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归集,经过多年的实践,2000年,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归集方式改革,由委托银行归集变为管理中心与银行联合归集。为更好地方便职工缴存,今年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对归集方式进行了大胆变革,推出了委托收款方式,逐步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方式的科学化和高效化。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成立了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追缴住房公积金,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今年结合全市清理欠薪欠费活动,加大欠缴清理力度,全面排查,累计追缴住房公积金1.76亿元,执法效果明显。经多方努力,住房公积金年筹集额已由成立当年的352万元发展到去年的10.17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扩大到现在6500多个单位的67万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最初的职工月基本工资的2.5%提高到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又提高到目前内资单位的7%、外资单位的10%。
住房公积金制度日臻完善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将有重大调整。首先要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每个设区城市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目前,我市这项工作已经完成。其次,每个设区城市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不得挂靠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与其他部门或单位合署办公,也不得兴办各类经济实体。目前,我市此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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