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2-05-17 00:00:00
商品房购销合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用地依据、商品房坐落位置、商品房交付使用期限 2、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3、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其中实得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应分别标明) 4、商品房的销售方式(预售或现房销售) 5、商品房屋的产权性质、产权登记约定的期限和有关方的责任 6、发生设计变更的约定 7、关于商品房屋装饰、设备标准、房屋质量的承诺和责任 8、物业管理方式及售后保修、维修责任 9、合同约定面积与实得面积发生差异的处理方式 10、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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