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2-05-17 00:00:00
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内,买卖双方到市或区、县房地局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程序如下: ①买卖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证明到市交易所或各区、县交易所进行登记; ②交易所在双方登记后,将依据有关的法规对房地产买卖行为进行审核,并向主管部门报批,等报批后再通知买卖双方来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③买卖双方在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同时到交易所,在缴纳了契税后,就办妥了立契过户手续。作为证明,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房屋卖契》,并将有关文件送到市房地局或各区、县房地局。
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内,买卖双方到市或区、县房地局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程序如下:
①买卖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证明到市交易所或各区、县交易所进行登记;
②交易所在双方登记后,将依据有关的法规对房地产买卖行为进行审核,并向主管部门报批,等报批后再通知买卖双方来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③买卖双方在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同时到交易所,在缴纳了契税后,就办妥了立契过户手续。作为证明,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房屋卖契》,并将有关文件送到市房地局或各区、县房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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