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宣布
暂停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出售国有股 200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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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晚表示,考虑到有关具体操作办法尚需进一步研究,中国证监会经报告国务院,决定在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前,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关于“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国有股减持的目的是为广大人民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同时也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这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不断地完善。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具体操作办法,稳步推进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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