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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非法传销的黑面纱
2001年09月18日 02:37:26

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

  最近一个时期,被国家明令禁止而一度沉寂的传销活动又在一些地区出现。与以前的手法相比,近期的传销活动冒出不少行骗害人的新花招。

  ———“送配原始认股权证”变相传销。北京大雅堂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从2000年9月2日起采取一种所谓新的营销方式促销产品:凡以660元的价格购买一份金属硫蛋白产品,即可获配送大雅堂原始认股权证一张。先加入的上线每介绍一下线购买金属硫蛋白产品即可获得下线购买产品金额货款的30%作为自己的业绩奖。公司还宣称以后大雅堂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后,凭每张原始认股权证可购买该公司原始股票50股。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变相传销行为,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销售体系”变相传销。侯某某、王某从去年2月至今年3月,未办理任何手续,以销售频谱仪、化妆品、洗涤用品等产品为名,在广东南海市黄岐镇和鹤山市沙坪镇设点,建立所谓的“销售体系”。这个组织分为A、B、C、D、E五个级别。任何人加入,须缴纳加盟费每份人民币3800元,名义上用于购买产品1套,交钱后就给予业务员的资格,再按今后其发展下线的多少,为其作级别提升的依据,计算应得酬金。其手法是通过对同学、朋友、同事、亲戚谎称能在南海、鹤山找到好工作,诱骗他们前来加入传销组织。

  鹤山市工商局认定侯某某、王某以商品销售为名,以高额回报作诱饵,开展变相传销活动,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旅游服务销售网络”变相传销。桂林中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旅游服务分公司从去年9月起,以介绍他人到桂林从事旅游服务为幌子,到处拉人头来充当本公司的业务员。要成为公司业务员,必须交纳2990元所谓的旅游实习费。这个公司建立起从实习外联、初级外联、中级外联、高级外联至部长级的传销网络。部长级别的必须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287人。此后,直接发展1人可提成1500元,间接发展1人可提成260元。

  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变相传销,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营销高速公路”变相传销。厦门市河方商贸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从2000年9月1日起采用自称为“营销高速公路”的方式进行销售活动。具体方法是:准营销员首先要购买一份价值330元的该公司产品,才能取得正式营销员资格,然后介绍他人到本公司购买产品,被介绍人所购买的产品即成为营销员的销售业绩。营销员销售出第二份产品后,方可获得公司给予的六次共计440元的报酬。当营销员累计销售出50———100份产品时还可申请成立代理点,代理点每销售一份产品可享受公司给予的50元业务补贴。

  厦门市河方商贸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的销售行为属变相传销行为,安徽省滁州市工商局已责令其停止传销行为,并处罚款。

  ———“直复式营销”变相传销。河南省银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自2000年以来,进行所谓的“直复式营销”。参加者交纳1280元,认购8瓶纯钙,即获得公司业务员资格。业务员推销出两套产品,就可获得500元的返利。这两套产品的认购者,即成为该业务员的下线,下线再发展下线,依次类推,整个结构呈“宝塔形”,下线的业绩计入上线的业绩。下线发展到一定数量,业务员也相应升级,达到16人为业务总监,160人为一钻总监,800人为二钻总监,直到六钻总监。随着下线的增加,上线获得的返利也逐渐增加。

  郑州市工商局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变相传销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此案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新华社记者张建平(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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