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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十七名厂长被免职谈起
[2月16日 2:53]
据报载,因无力引导企业走出困境,我市37家连续三年亏损的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一把手”,近日被摘掉“乌纱”。这一做法在岛城企业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在市场经济这个瞬息万变、竞争激烈的汪洋大海中,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是一条必须遵守、不可抗拒的发展规律。在这样的条件下,企业的厂长、经理的决策能力、竞争意识及战略眼光的高低、强弱,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好的厂长,就可以搞活一个企业。同样,一个差的厂长,可以葬送一个企业,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有些企业经营无方、管理混乱、效益低下甚至连年亏损,政府主管部门并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最多是将这些企业的厂长“调动”一下工作,使他们到另一个企业去发挥“才能”。连续搞垮几个企业的“常败将军”并不稀奇。由于厂长“无能”造成的企业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元的损失,也只能算作“培训”厂长付出的“学费”。这次我市将37名没有实现扭亏目标的厂长“就地免职”,充分体现了“能者上、庸者下”的干部制度改革的原则,彻底改变了那种“企业亏损归亏损,厂长照样当厂长”的不正常现象。

  企业领导者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效益的高低,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这既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经济责任不明确,正是过去有些国有、集体企业效益不佳甚至连年亏损的“症结”所在。明确了企业领导者对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或扭亏为盈的经济责任,就使厂长实实在在感到了肩上重担的压力,也为届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提供了现实的依据。

  免掉37名亏损企业厂长这一举动产生的巨大效应,不仅在于使这些“责”有应得的“领导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理,而且对所有的企业领导者都是一个警示:必须充分发挥个人和全体人员的聪明才智,同心同德、竭忠尽智地实现企业的创新、发展,力争使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发展大潮中充满强大的生命力。否则,这37名被免职的厂长,就是“前车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