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開了一間賓館房間不讓我出去,逼迫我去接客。”昨日上午,在經過兩天的猶豫後,17歲妙齡少女小花(化名)撥通了本報968111熱線,向本報記者哭述被“賣處幫”禁錮12小時的驚魂經歷。 少女被騙進賓館 據小花介紹,她之前在福州倉山區城門的一家鞋廠打工,辭職後一直待在朋友家。不久前一個周末,她認識了二十來歲的劉姐。劉姐十分友善,主動打招呼,還留下了電話號碼。沒有任何戒備的小花就把自己急于找工作的境況告知劉姐。 第二天,劉姐打電話給小花,聲稱她在東街口一帶的茶藝居上班,不但輕松工資還很高,可以介紹給小花。 隨後,劉姐找來了一名40多歲的男子,把小花帶進群眾路的一家賓館。在賓館里,劉姐說,她可以幫忙安排客戶,只要小花根據安排和客人開房間發生關系,每次都能獲得1000元左右的收入,除了500元上交給她外,小花可以得到一半,一個月可以收入近萬元。 說罷,劉姐要小花和她帶來的那名男子發生關系。 小花一听就頭皮發麻,就開始找借口想離開賓館,卻被攔住。她偷偷給男友發短信,要男朋友隔一會時間就打電話過來,後來她又裝作肚子疼等,一直在賓館里呆了12小時,次日上午,她假稱父母來福州找她了,才得以脫身。 目睹電話招嫖 呆在賓館時,小花還親眼看到劉姐指派一名小妹“賣處”的過程。 小花說,當天下午3時許,劉姐通過電話和一名“客戶”聯系,在電話里,劉姐說,她認識的一個工廠小妹家里困難需要幫助,願意賣處女身。談妥價格後,她立即聯系了一個小妹到賓館來,給了小妹一個紙包,當著小花的面教這個小妹如何將紙包里的一個“東西”塞入私處,還說,在發生關系前千萬不要讓“客戶”看見內里的乾坤,只要一發生關系那東西就會破裂,流出血漿來。 小花看了看“東西”的包裝袋,上面寫著“××紅人造處女膜”幾個字樣。 昨日下午,記者在了解情況後,立即帶著小花前往福州市公安局鼓西派出所報案,警方十分重視,立即為小花做了筆錄,並對此展開偵查。據案審組警員介紹,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都屬于刑事違法犯罪,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