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率先、全国推广!青岛在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中形成“青岛模式”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11月6日至7日,由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主办的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培训班在青岛举办,来自全国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单位的150余名管理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培训期间,青岛作为城市代表之一,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成效进行经验交流分享。青岛在全国率先实施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等多项创新工作,开展全省首个污染地块修复分阶段效果评估试点,形成一批源头预防、用地准入、质量提升的“青岛模式”。
“十四五”期间,我市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城市,聚焦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提升三大任务,先行先试、攻坚克难,创新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计产出24项成果,其中11项管理制度文件、6项技术文件、7个典型案例。青岛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生命周期管理实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全过程管理经验等在全国推广;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被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净土保卫战表现突出集体,先行区建设典型案例被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评为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在源头预防上,着力于引导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义务落实。建立“123”工作模式,实施“1份表单”,在全国创新制定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土壤污染防治表单,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控法定义务履行工作指引,明确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生产运营、关闭退出各个阶段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核心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违法后果,让企业知道“做什么”。推进“2项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和典型行业的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质量控制工作机制,作为全省唯一试点,率先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试算,印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电镀行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要点,通过采取专家审核、现场帮扶指导等多种形式,指导企业“怎么做”。建立“3本台账”,定期通报“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落实台账、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问题整改台账、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台账”落实情况,形成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落实—防范新增污染—防止污染扩散”管理链条,压实生态环境部门“怎么管”的责任。截至目前,青岛市已动态更新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至177家,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履行率100%,从源头上防控了土壤污染。
在用地准入上,着力于推动化解土壤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矛盾。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落实“三不”规定,对未确定达标地块,坚决不征收、不出让、不办理用地手续。靠前服务重点项目,主动对接2991个省市重点项目,邀请专家对重点难点地块现场把脉,推动解决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印发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联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修复治理及后续开发利用阶段土壤污染风险防范能力。建立青岛土壤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在全国率先实施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运行电子转运联单1.9万份,实现污染土壤转运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开展了全省首个分阶段效果评估试点,为原青钢Ⅲ号-2片区试点地块再开发利用争取提前一年的时间。建成陶粒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和污泥工厂,将20余家水泥窑、砖瓦窑、陶粒窑、填埋场等不同类型污染土壤处置终端纳入青岛土壤环境综合管理平台,拓宽污染土壤消纳渠道。截至目前,青岛市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已完成修复治理地块22个,占全省的50%。
在监督管理上,着力于促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提升。建立土壤调查全过程监管制度,顺利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检查及质控APP试点工作,我市质控APP典型经验案例在全国予以推广。开展报告质量抽查抽测,强化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应用,截至目前,已实施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地块296个,现场检查实验室20次,复核调查评估报告202个,开展监督性监测地块22个,并开展跨省、市实验室检查3次,推动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和从业单位能力全面提升。制定了调查评估报告分类评审管理工作指南,对不同类型报告的评审工作分类管理,提升评审效率。强化技术支撑,印发了调查报告编制要点、评审要点,切实提升报告编制和评审质量,保障调查评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客观性。强化从业单位、专家监管,印发了从业单位管理通知、专家库管理办法,对从业单位每年实行“红、黄、绿”三级评价,动态调整专家库,规范从业行为。截至目前,青岛市已累计推动完成调查地块评审2491个,通过全过程质量监管,全方位保障土壤调查、修复等工作质量。
今年是我市先行区建设收官之年,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做好先行区建设国家试点的评估总结。同时,我市将以此次培训会议为契机,持续巩固深化先行区建设成效,坚决扛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不断提升土壤环境管理水平,继续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以土壤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