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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晒出半年“成绩单” 市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2020-07-15 13:37    青岛日报

全市建成区已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现有垃圾分类收运线路742条,市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青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晒出半年“成绩单”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7月15日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1月6日施行以来,垃圾分类已经成为城市生活“新时尚”。截止6月底,全市建成区已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现有垃圾分类收运线路742条,其中厨余垃圾收运线路197条,有害垃圾运输线路20条;现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3座(含就地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476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6座,焚烧处理能力8400吨/日,市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据悉,在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我市坚持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表率。上半年,全市各级党员共计22万余人次,采用与社区共建党支部共同组织,或组织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等形式,通过志愿驻桶指导、志愿宣讲、微信群晒分类等方式,带头参加垃圾分类工作。全市青年志愿者共开展现场宣传活动400余次;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2000多名青年志愿者驻桶指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发动1万余名青年职工利用单位微信群“打卡晒桶”,培养主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读本全面进入中小学及幼儿园课堂的基础上,我市教育系统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形式继续深化垃圾分类教育,全市共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网络教学超过3100课时;通过家访日、积分制、视频作业等方式充分调动家校社互动的积极性,累计参与141万人次。

据介绍,今年我市在2019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胶州、平度、莱西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止6月底,三市共有191个小区,8.23万户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共设置“四分类”集中投放桶点4702处,其中升级改造具备有地面硬化、有遮雨设施、有光照条件、有人员指导标准的“四分类”投放桶点1178个;在此基础上,各区积极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小区实施撤桶并点和定时定点投放,全市共撤除2166个“小散乱”桶点,在23个小区建设34个集分类垃圾称重、APP积分兑换、指导员驻站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

与此同时,我市分类收运路线与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扩大、提高。上半年新增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线路22条,新增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74辆;各区共设置可回收物分拣中心11处,有害垃圾归集点8处,大件垃圾预处理设施8个,进一步提升了生活垃圾分类暂存、分类运输的能力;可回收物除纳入再生资源体系外,还设置废旧衣物专用处理设施1座,处理能力15吨/日;有害垃圾依托全市危废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协同处置,总体处理能力164吨/日;厨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新增2座,增加就地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16吨,市级厨余垃圾改扩建项目(500吨/日)已完成项目招标,预计明年投入使用,我市厨余垃圾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布局将进一步得到完善;焚烧处理能力可满足近期生活垃圾原生垃圾零填埋处理需求,焚烧处理比例已达到90%以上。

垃圾分类必须“动真格”。为让垃圾分类深入市民生活,全市已建成13处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娄山河中转站、小涧西处理园区等13处大型转运和处理设施被评选为全市环境教育基地,通过“市民开放日”对外宣传垃圾分类处理知识,月均接待近万人。与此同时,不断强化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执法监督,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手段开展普法宣传和执法处罚,对拒不落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执法力度,上半年,共计办理垃圾分类行政处罚案件412起。

(记者 贾臻 通讯员 孙庆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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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注意了,你每天都在做的这件事,不合格会真被罚款!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日前,湛山街道执法中队检查延安三路某大厦时,发现存在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餐厨垃圾投入其他垃圾收容器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根据《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7月13日,执法人员对该大厦物业管理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垃圾分类引领着低碳生活新时尚”,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在全区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以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景点景区、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为重要目标。执法过程中积极践行“三步式”执法,优先进行规劝引导、法规政策宣讲,共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自《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市南区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同时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加强全方位宣传,实施全覆盖检查,全面深入推进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共立案处罚156起。

不要以为这是个例,垃圾分类这件事情,虽然看似小,却关乎每个市民的品质生活。因为垃圾分类不规范,被罚的企业和市民可不少。

南区金湖路街道办事处,市南区金湖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对一位没有按时、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开出了20元罚单。这20元罚单的起因是这位居民在非投放时间将垃圾丢弃在垃圾厢房外面。执法人员通过监控以及现场翻看垃圾袋里的快递单据,锁定了这位居民。在采取了首次宣传教育、再次批评教育后,第三次则根据《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当事人乱扔垃圾的行为处以20元的罚款处罚,并在小区红黑榜进行曝光。

而记者从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获悉,《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6日施行以来,我市不断强化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执法监督,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手段开展普法宣传和执法处罚,对拒不落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执法力度,上半年,共计办理垃圾分类行政处罚案件412起。

(记者 贾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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