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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家有老人的注意!这项政策不知道就吃亏了

2019-12-29 15:18    青岛早报

12月2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

为切实减轻老年人、家庭、

政府和社会负担,

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青岛市投入4500余万元,

继续统一为60岁(含)以上老年人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惠及全市186余万人。

↓↓↓

据悉,从2016年开始,青岛市为年满60周岁的青岛市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为当年12月1日至次年12月30日,当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后,只需拨打理赔电话进行报案,就可以具体办理理赔。今年,我市继续为青岛市户籍老人购买了保险,新的保险期限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保险保障为身故保险金10000元、伤残保险金、医疗费用补偿和住院津贴等4个项目,涵盖摔伤、烧烫伤、动物伤、煤气中毒等意外事故。

参保对象

1、具有青岛市户籍,2019年12月1日零时之前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即1959年12月1日零时前出生),不设年龄上限。

2、已办理青岛市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老年人自愿购买本保险产品,每人每年保费24元,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保险保障

◆意外身故保险金: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10000元。

◆意外伤残保险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比例给付,10级按10%赔付,依此类推,最高不超过20000元。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因意外伤害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先行赔付,保险公司对于余额部分单次扣除100元免赔额后给付医疗保险金(不含医保统筹外的用药和诊疗费用),最高不超过5000元。

◆意外伤害住院(照护)津贴:意外伤害住院每天按照30元给付,每次或多次累计不超过180天,最高不超过5400元。

就诊医疗机构

本项目就诊医疗机构的范围为青岛市辖区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

保险服务机构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成立本项目保险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报案转接、咨询解答、赔款监督、纠纷调解、投诉受理等服务。

索赔流程

报案及投诉电话

本项目24小时统一服务电话为400-616-9933,当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后,应在48小时内拨打统一服务电话进行报案,由400呼叫中心向所在区(市)首席承保公司转报案。

本项目投诉电话为0532-85063527。

快告诉你的家人!

来源 |早报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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